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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方婚前贷款买的房,女方婚后共同还贷,离婚房产后如何处理
来源:杭州离婚律师网 作者:admin 时间:2018-06-26 15:59:36

    2008年,张小姐经人介绍认识了王先生。婚后,双方没有买房,而是居住在王先生婚前购买的房子里。该房产是王先生按揭购房,婚后还继续还贷。7年之痒,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。之后张小姐认为双方感情破裂,起诉至法院离婚并要求分割房产。王先生表示同意离婚,但认为房产是其婚前购买,是系个人财产,不应当分割。
    律师点评:
    根据《婚姻法》司法解释(三)的相关规定,该种情况的房产一般基于以下方式解决。
    尊重双方当事人的意见。如果双方参够对该房产达成一致意见的,而且又不损害他人利益和违反法律规定的,那么法院可以确认。若达不成一致的,则由法院判决。
    双方无法达成协议,应当将房产判决给所有权登记的一方。而对于另一方根据还贷情况和其他因素给予以补偿。
   补偿一般是指对婚后还贷的款项及增值部分进行分割。婚后共同还贷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,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,以及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,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。
    对按揭房屋在婚后的增值,应考虑双方还贷的实际情况,对其作出公平合理的补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