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哪些情况下变更孩子抚养权胜诉较大?
来源:杭州离婚律师网 作者:admin 时间:2018-05-28 15:13:42

    如果一方在行使探望权的过程中,发现另一方不具备直接抚养子女的能力,或子女再随其生活时不利于其成长,那就有权通过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。一般有下列几种情况出现时,法院支持变更的诉求可能性较大。
    1、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有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抚养孩子的。
    2、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,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。
    3、10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子女,愿意随另一方生活,该方有能力抚养的。
    在审判实践中,法院对是否存在影响子女生活、学习和健康成长的因素进行审查的内容有:
    1、是否存在影响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,如对子女有无体罚达到一定程度,对子女是否造成身体上的直接伤害;
    2、是否存在影响子女精神健康的因素,如是否有由于教育方式不当,给子女造成心理上难以愈合的创伤,甚至造成较为严重的精神疾病。
    3、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是否存在不履行抚养职责,导致子女生活无人照料、学习无人监管的情况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