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景宁县法院首发《离婚证明书》 彰显司法温情
来源:杭州离婚律师网 作者:admin 时间:2018-06-08 14:36:09

景宁县法院首发《离婚证明书》 彰显司法温情
〖作者:徐菲菲 刘媛媛 | 编辑:莫晓鸿 | 责任编辑:胡蕴韵〗


  吵架细节、不良嗜好、私人爱好……这些出现在离婚裁判文书上的各种隐私,曾经让当事人在日后的生活、工作中难免遇到尴尬。

  近日,经县法院调解离婚的当事人沈女士和吴先生,同时收到了县法院发出的离婚证明书。在这张薄薄的证明书上,仅记载了当事人基本情况、生效法律文书名称以及婚姻关系解除的时间等必要证明信息。“真好,有了这张证明书不用担心自己的隐私被别人看到了。”沈女士接过离婚证明书后说。

  沈女士和吴先生于2010年登记结婚,婚后育有一子。婚后,两人经常因生活矛盾吵架,近一年来两人更是两地分居,基本不联系。沈女士遂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。经法官耐心调解,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,自愿离婚。

  依照我国法律规定,离婚有两种方法,一是到民政局登记,领取离婚证;二是到法院打官司,由法院下发判决书或调解书。与民政部门颁发的离婚证上只写双方“自愿离婚,准予登记”不同,法院的《民事判决书》和《民事调解书》均不可避免的会涉及到个人隐私。

  而县法院发放的《离婚证明书》不涉及案件具体事实和个人隐私等信息,无需担心隐私外泄。

  “考虑到家事审判的特殊性,所以我们制作并发放了《离婚证明书》,它的法律效力等同于生效的判决书或调解书,不仅可以保护当事人隐私,也便于保存和携带,彰显司法温情。”县法院有关负责人介绍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