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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前位置: 首页>离婚子女
分类:孩子抚养权之争来源:杭州离婚律师网时间:2018-05-28浏览:2203
婚姻法第36条第三款规定:“离婚后,哺乳期内的孩子,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,”也就是说,在哺乳期内孩子是由母乳抚养的,一般应由母亲直接抚养,而父亲则需按月按法院的判决或双方协议的数额支付孩子的抚养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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