家庭暴力与遗弃:法律绝不姑息的家庭伤害
家本应是避风港湾,可家庭暴力、家庭成员遗弃,会将亲情彻底击碎。我国《民法典》《反家庭暴力法》划定清晰法律红线,为受害者搭建起完整的权利保护体系。
很多人误以为家暴仅等同于动手殴打,法律层面家暴范围更广。身体暴力包含殴打、捆绑、限制人身自由;长期谩骂恐吓、言语羞辱属于精神暴力;扣押工资卡、切断生活开支的经济控制,同样构成家暴。冷暴力虽司法认定门槛较高,但离婚诉讼中,长期漠视疏离可以作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,影响财产分割与子女抚养权裁判。
遭遇家暴不要隐忍,要及时固定证据:留存报警回执、家庭暴力告诫书、伤情病历、聊天录音、伤情照片,告诫书是家事案件当中极具证明力的证据。受害者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,法院紧急情形下24小时、普通情形72小时内出具裁定,能够禁止对方施暴、骚扰接触,甚至责令施暴方搬离住所。居委会、妇联也可提供调解、法律咨询等协助。同居关系之间发生暴力,同样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。
遗弃,是另一类隐蔽的家庭侵害。对老人、孩童、重病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,负有扶养义务却拒不履行,就属于遗弃。比如抛弃幼童、拒不赡养患病老人、对重病配偶置之不理。情节较轻可处以治安拘留、罚款;造成严重后果,触犯刑法遗弃罪,最高可判处五年有期徒刑。
实务当中存在不少维权误区。“家丑不可外扬”的想法不可取,家暴大多会逐步升级,一味退让只会助长施暴者气焰。人身保护令并非一纸空文,义务人拒不遵守,会被罚款、司法拘留,情节严重还将追究拒不执行裁判的刑事责任。并非只有登记结婚才受保护,同居关系遭受暴力同样受法律保护。
家庭的内核是责任与关爱,暴力与遗弃没有任何借口。遭受伤害不必沉默,及时留存证据、寻求公权力介入,用法律守护自身与家人的人身权益。